新 鲜 人 目录
 
代序-- 鉴之以为戒常怀怵惕心
 
中国人是一个土地观念很强的民族, 置业安居无疑是大多数人的理想。特别在香港, 地稀人稠、 寸金尺土, 要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实在不易。不少人胼手胝足, 劳碌半生, 为的不外乎要拥有自己的物业。若说置业是人生大事, 实绝不为过。

香港的楼宇价值不菲, 而大多数置业人士均缺乏买卖经验, 在交易过程中偶一不慎, 很容易便会招致损失。此外, 香港大部份的楼宇买卖及租赁, 都是透过地产代理进行的。 《 地产代理条例》 的实施, 将行业推向专业化, 消费者对他们的期望, 不论在专业知识层面, 乃至职业操守上, 自然有所提高, 在物业交易的过程中对他们也更依赖。然而, 在新条例下, 地产代理行业的运作模式有了崭新的转变, 地产代理从业员须有一番适应和学习, 方能有效地发挥他们的功能。

自从《 地产代理条例》 实施后, 地产代理监管局即不遗余力进行宣传和教育工作。一方面为从业员提供实务知识, 协助行业加速步向专业化, 建立良好的执业态度, 另一方面向市民大众灌输正确的消费者意识, 并让各方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局曾在各大报章撰写专栏文章, 或设立答问信箱, 阐释各种新规例, 以及透过个案分析, 以生活化的事例带出消费者和地产代理从业员在物业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先后以《 可鉴录》 及《 攻玉篇》 等为专栏名称, 取其「 前车可鉴」 和「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之义, 冀望他们日后进行物业交易时, 能援引为戒, 并提高警觉, 避免重蹈前人的覆辙。

本专集乃已往发表过的一些案例, 经重新整理, 并加入多个新案例, 结集成篇。专集定名为《 新鲜人》 , 取意为在物业交易中, 业主、 买家、 租客, 以至地产代理, 在物业交易新模式之下都是新鲜人( Freshman, 大学新生, 也有新手、 初学者之意) , 对书中案例的问题应引为借鉴、 时加警惕。

本集插图, 由邓民亮先生提供, 特此铭谢。

  周陈文琬
地 产 代 理 监 管 局 行 政 总 裁

2000年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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