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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无放盘却有客睇楼
 
潘太是跑马地一个楼宇单位的业主, 这两年该单位都是租给一位在银行任职的外籍人士。

有一天, 有人按单位门钟, 租客开门见有三人, 其中一人自称是代表业主潘太的地产代理, 受潘太委托带准买家视察单位。租客不虞有诈, 开门引进, 那代理带着两位准买家把单位里里外外看了20多分钟。

代理走后, 租客愈想愈心生疑问, 于是致电潘太问她是否打算出售跑马地的单位。潘太莫名其妙, 因为她实在没有出售单位的意图, 更没有把单位放盘。但由于那代理没有留下名片或联络方法, 潘太欲查究也无从入手, 欲投诉也不知应投诉何人了。

以 上 个 案 带 出 几 个 问 题 。首先, 在普通法下租客享有租用单位的独有享有权, 除非租约另有规定, 否则连业主也无权干扰、 或未经租客批准随意进入单位, 代理更遑论可随意带客参观单位。再者, 租客未证实代理身分便贸然开门引进, 其实也相当不智, 后果可以是十分危险的。

假若个案中的代理真是持牌代理, 他根本未有受业主委托推销单位, 有误导准买家之嫌, 令准买家以为业主有意出售单位, 买家最终只会白行一趟。此外, 业主既未曾找过代理放盘, 代理理应不知道业主的个人资料如电话号码等。若代理欲接触业主游说放盘, 好有可能经不法手段取得业主联络的方法而触犯有关个人资料方面的法例, 这也是代理应小心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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