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牌照申請之收取個人資料聲明
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審批是次及往後的牌照申請。監管局可能會從其他途徑核實有關資料。有關資料亦會用於執行及遵從《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 的要求、培訓及提供與地產代理執業有關的資訊。申請人的個人資料亦可能為了上述目的而向有關政府部門及機構 (包括香港警察及廉政公署) 披露。請留意,申請人向監管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會供公眾查閱,包括將用於監管局根據不時實施的政策就紀律研訊案件提供的裁決理由 (不論是否已公布) (如適用)。如果申請人不提供有關資料,監管局可能因此而不能審批有關牌照申請。申請人如欲取閱或更正其個人資料,可與監管局保障資料主任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