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牌照申請
以下牌照的續期申請或重新批給牌照申請可於網上經監管局的電子服務提交:
(1) 地產代理(個人)牌照 或 營業員牌照
現有持牌人或牌照失效不多於24個月的前持牌人,於監管局網站註冊電子服務賬戶後可於網上遞交牌照續期申請 / 批給牌照申請。
(2) 地產代理(公司)牌照
現有持牌人或前持牌人可經其持有有效地產代理 (個人) 牌照的授權代表透過其電子服務賬戶於網上為相關公司提交牌照續期申請 / 批給牌照申請。
操作指引 / 示範短片
網上牌照申請的繳款方法
申請人可以以下方法於網上繳付牌照費用:
1. 信用卡 (Visa或萬事達卡)^; 或
2. 網上「繳費靈」(PPS); 或
3. 轉數快 (FPS) 。
^由於 Visa 或萬事達卡可能設有網上付款保安措施以提供額外保障予持卡人,申請人可能需預先向發卡銀行登記,才可進行網上付款。
服務承諾
監管局就處理牌照申請的服務承諾如下:
|
類別
|
指標
|
|
處理批給牌照或營業詳情說明書的申請(即第一次申請或牌照/說明書有效期屆滿後才提出的申請)
|
|
|
處理牌照或營業詳情說明書的續期申請
|
|
有關監管局的服務承諾請見此。
就個人牌照 (即地產代理(個人)牌照及營業員牌照) 而言,如個人牌照的申請人符合所有發牌條件,一般情況下,電子服務系統在收到有關牌照申請表及牌照費用後的30分鐘內作出批核。惟假若本局需就有關申請人是否符合所有發牌條件作進一步考慮或本局需有關申請人提交進一步資料,則其牌照申請將交由本局職員另行處理。如有需要,本局職員將於稍後聯絡有關申請人作出跟進。
被附加條件於牌照上的持牌人應盡早提交續牌申請因此類申請審理需時。
* 由監管局收妥牌照申請、所需費用及文件之下一個工作天起計,至發出牌照/營業詳情說明書(即牌照可供領取之日)為止。如牌照申請須交由監管局牌照委員會考慮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適當人選」標準及其他發牌要求,此服務指標則不適用。監管局處理此類牌照申請時,須向申請人或第三者(例如破產管理署、信託人或警務處)查詢有關詳情,待得到回復後,才可以決定批准或拒絕申請。
查詢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監管局熱線 2111 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