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舉行的資格考試日期及報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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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考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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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員 |
地產代理 |
營業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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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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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
筆試 |
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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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場次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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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2250826 |
P71220926 |
P72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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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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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
25日
(下午2:30
至
下午5:00) |
2026年9月
22日
(下午2:30
至
下午5:30) |
2026年10月
20日
(下午2:30
至
下午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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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報名日期
(當天上午9時正開始。郵遞報名:只受理郵戳日期在報名期限內並在該期限內收到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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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
21日 |
2026年8月
18日 |
2026年9月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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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報名日期 (額滿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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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郵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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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
4日 |
2026年9月
1日 |
2026年9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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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網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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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
11日 |
2026年9月
8日 |
2026年10月
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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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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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
$900 |
$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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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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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按此處 |
請按此處 |
請按此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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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載報名表 |
請按此處 |
請按此處 |
請按此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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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時間表中的資料或會有所改動。
報名詳情請致電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考試中心(“考試中心”)2919 1467 / 2919 1468 / 2919 1478查詢,或瀏覽考試中心有關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資格考試網頁。
資格考試報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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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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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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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
考試中心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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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灣仔活道27號
職業訓練局大樓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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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報名表、報考須知及考生須知
報名日期期間,報名表及夾附在內的「報考須知」、「考生須知及守則」可用以下方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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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身或委託代表到下列地點索取:
考試中心辦事處
香港灣仔活道27號職業訓練局大樓一樓
報名方法
以下為筆試模式考試的報名方法,均於考試前五星期開始報名:
(a) 網上報名
(b) 郵遞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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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填妥的報名表、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即香港身份證、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副本,及應繳考試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為「職業訓練局」)以普通平郵寄交考試中心。請盡早於報名期內郵寄,避免郵誤,並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以免郵件未能送達考試中心。寄件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所有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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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日期為準。每個信封只可放入一份報名表及相關支票或銀行本票。只有郵戳日期在報名期限內並在該期限內收到的申請,才會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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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報名日期為考試前三星期或額滿即止,以較早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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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遞報名的考生,一般情況下會於考試中心收到報名文件的四個工作天內收到SMS短訊,通知考生是否已收到所需報考文件及資料。如遞交的報考文件或資料不全,考生必須以普通平郵於報名期限內重新郵寄整份報名申請,任何補充資料將不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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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寄出報名表的七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考試中心的文字訊息,請與考試中心聯絡。
電腦模式的考試只提供網上報名:
除情況特殊及經監管局批准外,所有費用一經繳付,概不退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用作轉報其他考試的費用。
上述報名方法、開始或截止報名日期,可能會因應需要而作出調整。
報名後須留意的事項
網上報名的考生,在成功網上繳費後會透過電郵收到收據。若網上報名獲得接納,一般情況下考生將會於報名至少兩個工作天後(報名當日不計),透過電郵收取由考試中心發出的准考證。
以普通平郵遞交齊全資料的考生,一般情況下會於報名期限結束後的四個工作天內收到考試中心發出的另一個SMS短訊,通知考生有關報名是否成功。成功報名的考生會於收到該SMS短訊的至少七個工作天後收到由考試中心以普通平郵方式所寄出的收據及准考證。如考生在報名期限結束的五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考試中心的SMS短訊,應與考試中心聯絡。
若考生於考試前仍未收到准考證,應聯絡考試中心。
考生應提早在考試前了解清楚試場所在地點並在開考前至少15分鐘到達試場。
考試手冊
《考試手冊(筆試應考模式)》及《考試手冊(電腦應考模式)》可於www.eaa.org.hk/zh-hk/Examination/Examination-Handbook 下載。地產代理資格考試/營業員資格考試的考生須小心細閱相關的《考試手冊》,因它載有十分重要的事項,例如報考相關事宜、考試模式及綱要、合格要求、考試規則以及作為參考用的模擬試題及答案。
考試結果
除下述情況之外,成績通知單將於筆試模式的考試後第十四個工作天或電腦模式的考試後第七個工作天(下稱「成績發放日」)由考試中心以平郵方式寄給已提供完整有效香港通訊地址的考生。如在成績發放日三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郵寄的成績通知單,考生應聯絡考試中心。一般情況下,如考生沒有提供其完整香港通訊地址,其成績通知單將不會寄出。有關考生須在成績發放日三個工作天後,親身前往考試中心領取。如寄出的成績通知單因考生提供的地址為無效被香港郵政退回,而考生未有申請補發成績通知單,考試中心將嘗試致電通知相關考生,該考生須親身前往考試中心領取其成績通知單。所有在成績發放日後兩個月內仍未有考生領取的成績通知單,將一律銷毀。
沒有表示不同意在網上公布其考試成績的考生,可於成績發放日一個月內登入 www.vtc.edu.hk/cpdc 查閱其個人成績。考試中心網頁公布之考試結果,會顯示考生的考試成績(即成績優異/合格/不合格/缺席/取消資格)和試題第一及第二部份的分數。但因違反考試規則而被罰扣減分數的考生,其考試分數則只會顯示在成績通知單上。「缺席」及「取消資格」的考生將不獲評分。所有在考試中心網頁上供查閱之成績只供參考,並受制於考生的成績通知單上的成績。成績通知單上的成績為最終依據並具最終效力。
考生不可透過電話、電郵或親臨考試中心或監管局查詢成績。
考試紀錄的保存
考試合格的考生必須在申請牌照時出示成績通知單。因此,考生應妥善保存成績通知單,若在申請牌照時未能出示成績通知單,有關的牌照申請可能會被拒絕。
考試中心只保留考生的成績兩個月(由有關成績發放日起計)。此期限屆滿後,考試中心不會補發任何成績通知單。
考試中心為監管局就下列用途向考生收集的個人資料(包括考生的考試成績),在完成有關用途後會被銷毀:
(i) 舉辦資格考試及其他直接有關的目的
(ii)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批出牌照
(iii) 進行培訓或研究
(iv) 與上述事項直接有關的其他合法用途
一般而言,監管局會保存考生的個人資料兩年(由有關成績發放日起計)。
重要事項:已報考資格考試或在資格考試考獲合格成績的考生不能視為已符合申請牌照的資格。在申請牌照時,申請人仍須向監管局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及令監管局信納申請人符合以下發牌條件:
1. 於申請當日年滿十八歲
2. 完成中學五年級或同等程度的教育;
3. 在緊接申請牌照的日期前的12個月內,在有關的資格考試中考獲合格成績;及
4. 被監管局認為是持牌的適當人選。
考生應在報考有關考試前確保其符合所有發牌條件及所需文件證明的要求。請點擊此處查閱申請牌照詳情。
查詢電話
地產代理監管局: 2111 2777
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考試中心: 2919 1467 / 2919 1468 / 2919 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