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專業進修計劃 (強制性)
持續專業進修計劃自2005年5月起以自願參與形式推行,鼓勵持牌人不斷的自我增值,秉持終身學習的精神。監管局將於2025年首季,推出一個新計劃 — <<第一階段的強制性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第一階段強制計劃」)。
目的
透過從新持牌人開始,逐步實施持續學習要求,以提升行業的專業水平、形象及聲譽。
推行日期及對象
- 於 2025年1月1日(「實施日期」)推出第一階段強制計劃
- 對象為以實施日期後舉行的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取得營業員牌照或地產代理(個人)牌照的人士。該人士需要符合強制性持續專業進修的要求方可於其牌照有效期屆滿前申請續領牌照。
- 以實施日期前舉行的資格考試合格成績而取得牌照(不論於實施日期前或後取得)的人士及現有牌照持有人則不會被納入第一階段強制計劃。
相關要求
- 以實施日期後舉行的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取得營業員牌照或地產代理(個人)牌照的人士,其牌照上將會附加相關強制性持續專業進修要求的條款。
- 有關人士須在其牌照有效期期間取得監管局指定的持續專業進修學分。一般來說,持牌人每參與一小時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便會獲發一個學分。第一階段強制計劃推行初期,持有一年牌照的持牌人必須在該一年內獲取四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持有兩年牌照的持牌人則須在該兩年內獲取八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
- 如果牌照有效期少於1年,持續專業進修學分的要求將按比例計算。
- 未獲取所須持續專業進修學分的持牌人,可能會影響其申請續牌的資格。
進一步資料
- 載列該計劃的細節的<<第一階段的強制性持續專業進修計劃>>指引稍後會推出,推出日期容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