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广告中的价格
《 常规规例》 对刊登香港住宅物业的楼盘广告有明确规定, 从业员如有违规情况, 可被监管局纪律处分, 包括 款, 严重者甚至会影响牌照。
《 常规规例》 第9(3) 条规定, 持牌地产代理不得以有别于业主所指示的价格或租金或条款宣传有关的住宅物业。
通告编号02-05(CR) 已经清楚提醒地产代理, 如刊登未经业主指示的价格, 便属违反以上第9(3) 条的规定。即使刊登了业主指示的价格, 但在同一广告内列出其他未经业主指示或同意的价格, 不论是以「 可试价」、「 建议还价」、「 成交价」, 或以任何名目计算的金额, 亦属违规。
本局现特提醒各持牌地产代理, 包括地产公司东主、 董事及经理, 须严格遵守以上有关刊登广告价格的规定, 本局亦会继续加强检视楼盘广告及宣传单张, 如证实违规, 定必按法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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