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种类:

牌照分为兩种:
  1. 地产代理牌照;
  2. 营业员牌照。
地产代理牌照

持有地产代理牌照的人士可以经营地产代理工作的业务或担任持牌地产代理的营业员。

无论地产代理业务是以独资、合伙或公司形式经营,每个以特定营业名称在每个营业地点经营的商号必须申领一份营业详情说明书。该说明书须在有关的营业地点的显眼位置展示。

合伙业务中必须有最少一位合伙人持有有效的地产代理牌照。其他不以地产代理身分从事合伙业务的合伙人如不是「不适当的人」则无须领有牌照。有关此领牌的豁免及「不适当的人」的定义,请见

每一个地产代理营业地点应由一名经理有效及独立地管理。而该名经理必须持有地产代理 (个人) 牌照。

营业员牌照

营业员牌照持有人只能以持牌地产代理的营业员身分从事地产代理工作。

牌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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