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由持牌地產代理/營業員出租劏房」單張
有關政府推出針對分間單位(俗稱「劏房」)「規管租賃」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下稱《條例》)第IVA部,監管局已發出執業通告(編號22-01(CR))以制定相關指引讓持牌人遵從。
就該執業通告,監管局推出宣傳單張,讓持牌人更易掌握相關指引重點,包括:披露持牌人於交易中的行事身份,通知有關租住權保障和租金規管的要求,解釋隱藏的強制性條款,提醒客戶留意相關罪行及分攤款項,以及加蓋印花及提交租賃通知書(表格 AR2)。
監管局鼓勵各持牌人按此參閱該宣傳單張了解他們在處理劏房租賃時的主要職責。如客戶對《條例》第 IVA 部的要求有任何疑問,持牌人應建議客戶參考差餉物業估價署網頁(www.rvd.gov.hk)或致電該署熱線2150 8303查詢及/或考慮徵詢法律意見。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