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分间单位(「劏房」)规管租赁 - 次期租赁及相关资讯

因应首批劏房规管租赁即将进入次期租赁,地产代理监管局接获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的来函,希望持牌人协助提醒规管租赁业主须遵从有关达成次期租赁的程序。有关重点包括规管租赁业主须在要约期内,即紧接拟达成的次期租赁开始的公历月前的第二个公历月内填写及签署表格AR1,述明续约的建议租金,以及向租客提出次租期要约;如租客接受要约,亦须在首期租赁届满前,在收到的表格AR1上签署并交回规管租赁业主处理。

持牌人如就有关次期租赁的程序有任何查询,可致电估价署查询热线2150 8303或透过下列连结参阅相关资讯:

估价署次期租赁专页:
www.rvd.gov.hk/sc/tenancy_matters/second_term_tenancy.html

劏房规管租赁次租期要约的重点:
www.rvd.gov.hk/images/tc/2nd_Term_Tenancy_concise%20guide_Chi.jpg

劏房规管租赁所适用的文件及资料:
www.rvd.gov.hk/images/tc/2nd_Term_Tenancy_concise%20guide2_Chi.jpg

索取表格AR1的途径:
www.rvd.gov.hk/sc/public_forms/specimen_for_reference_only.html

(2023年11月3日) 

 
牌照目录

确认相关人士现时是否持有有效牌照及牌照的详情

更多
持牌人专区

持牌人常用快速连结

更多
考生专区

成为持牌人前的有用资料

更多
消费者教育网站

给消费者的有用资讯及提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