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局将向从业员发给地产代理证
监管局将于2003年首季向所有在2003年4月1日牌照仍有效的地产代理及营业员发给一张地产代理证, 用作统一的身份识别, 方便持牌人执业, 亦方便消费者辨识持牌人。
地产代理证上将载有持牌人姓名、 牌照种类、 牌照号码、 有效期, 并附有持牌人的相片。身份证并将设计成方便持牌人在户外工作时佩带或在办公室内展示。
监管局将由今年12月开始发信予各持牌人, 通知他们在特定时间内, 与监管局指定的照相馆预约拍照。地产代理证将在2003年3月下旬分批发出, 寄至持牌人在监管局所登记的地址。如 有 查 询 , 请 电 2883 2707。
向持牌人发给代理证, 目的是让拟作物业交易的市民可以更容易地辨识持牌的从业员。这在新楼盘展销地点, 或其他有大量地产代理和准买家的场合更见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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