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批給牌照所須文件

申請人在提出批給牌照的申請時須提交以下文件:

申請營業員牌照或地產代理 (個人) 牌照

  1. 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
  2. 顯示申請人在緊接申請日期前的12個月內,在有關資格考試中考獲合格成績的成績通知單;
  3. 香港身份證或旅遊證件;
  4. 完成中學五年級教育或同等程度的教育的證明文件;
  5. 已填妥及簽署的學歷問卷 (適用於持有非香港學歷人士);及
  6. 相片一張 (有關相片規格請按此)。

監管局只接受文件之正本或由香港執業律師簽署的核證副本。監管局會複印並保存有關文件之副本。

申請地產代理(公司)牌照

  1. 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
  2. 有效的商業登記證;
  3. 以下顯示公司名稱及號碼的文件:
    1. 公司註冊證書;或
    2. 任何已登記於公司註冊處的文件;
  4. 以下顯示最新公司董事局成員名單的文件:
    1. 最新的周年申報表 (NAR1) 及/或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ND2A);或
    2. 法團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NNC1) 及/或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ND2A)

    [包括上述文件的「受保護資料報告」以顯示有關董事的香港身分證/ 護照的完整號碼]

  5. 以下顯示最新公司註冊地址的文件:
    1. 最新的周年申報表 (NAR1);或
    2. 註冊辦事處地址更改通知書 (N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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