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批給牌照所須文件
申請人在提出批給牌照的申請時須提交以下文件:
申請營業員牌照或地產代理 (個人) 牌照
- 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
- 顯示申請人在緊接申請日期前的12個月內,在有關資格考試中考獲合格成績的成績通知單;
- 香港身份證或旅遊證件;
- 完成中學五年級教育或同等程度的教育的證明文件;
- 已填妥及簽署的學歷問卷 (適用於持有非香港學歷人士);及
- 相片一張 (有關相片規格請按此)。
監管局只接受文件之正本或由香港執業律師簽署的核證副本。監管局會複印並保存有關文件之副本。
申請地產代理(公司)牌照
- 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
- 有效的商業登記證;
- 以下顯示公司名稱及號碼的文件:
- 公司註冊證書;或
- 任何已登記於公司註冊處的文件;
- 以下顯示最新公司董事局成員名單的文件:
- 最新的周年申報表 (NAR1) 及/或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ND2A);或
- 法團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NNC1) 及/或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ND2A);
[包括上述文件的「受保護資料報告」以顯示有關董事的香港身分證/ 護照的完整號碼]
- 以下顯示最新公司註冊地址的文件:
- 最新的周年申報表 (NAR1);或
- 註冊辦事處地址更改通知書 (N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