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局向持牌人給予一筆過專業發展資助
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將向於2020年3月31日持有有效地產代理(個人)牌照或營業員牌照的人士發放一筆過$500專業發展資助(下稱「該資助」),以協助持牌人在目前的困難經營環境中,發展及維持專業服務水平。
收取該資助人士資格
該資助將發放予:
- 每一名於2020年3月31日持有有效個人牌照(即地產代理(個人)牌照或營業員牌照)的人士;及
- 每一名於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遞交個人牌照(即地產代理(個人)牌照或營業員牌照)申請並最遲於2021年3月31日獲批給牌照的人士。
該資助毋須申請。
發放資助的時間表及渠道
該資助將以本票形式發放,並會按牌照號碼的先後順序,於2020年4月起分批用平郵寄至合資格的個人持牌人其載於登記冊上的註冊地址。以下為預計時間表:
階段 |
牌照號碼 |
收取日期 |
1 |
S-000001 至 S-250000;
E-000001 至 E-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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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0日或之前 |
2 |
S-250001 至 S-450000
E-100001 至 E-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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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1日或之前 |
3 |
S-450001 至 S-550000;
E-250001 至 E-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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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或之前 |
4 |
S-550001及其後;
E-350001及其後;及
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遞交牌照申請並於2020年6月30日或之前獲批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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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或之前 |
5 |
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遞交牌照申請並於2020年6月30日後獲批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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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批牌照的一個月後 |
備註:該資助將於以下情況失效,就此監管局有最終決定權:
- 任何迄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兌現的本票;及
- 任何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遞交、但不論基於任何原因而迄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獲批的牌照申請。
更新地址
為減低發放本票時的郵誤風險,請於2020年3月31日前更新你的「登記地址」(如有需要)。「登記地址」可透過監管局的電子服務更新,或於監管局網頁下載及填妥「個人資料更改通知書」,然後交予監管局。
任何未能郵遞送達的本票將僅於2020年8月1日之後處理,並需要額外一至兩個月檢查有關的本票及重發。
查詢
如有查詢,請致電監管局熱線2111 2777 或電郵至enquiry@ea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