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局向持牌人给予一笔过专业发展资助
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将向于2020年3月31日持有有效地产代理(个人)牌照或营业员牌照的人士发放一笔过$500专业发展资助(下称「该资助」),以协助持牌人在目前的困难经营环境中,发展及维持专业服务水平。
收取该资助人士资格
该资助将发放予:
- 每一名于2020年3月31日持有有效个人牌照(即地产代理(个人)牌照或营业员牌照)的人士;及
- 每一名于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递交个人牌照(即地产代理(个人)牌照或营业员牌照)申请并最迟于2021年3月31日获批给牌照的人士。
该资助毋须申请。
发放资助的时间表及渠道
该资助将以本票形式发放,并会按牌照号码的先后顺序,于2020年4月起分批用平邮寄至合资格的个人持牌人其载于登记册上的注册地址。以下为预计时间表:
阶段 |
牌照号码 |
收取日期 |
1 |
S-000001 至 S-250000;
E-000001 至 E-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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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0日或之前 |
2 |
S-250001 至 S-450000
E-100001 至 E-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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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1日或之前 |
3 |
S-450001 至 S-550000;
E-250001 至 E-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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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或之前 |
4 |
S-550001及其后;
E-350001及其后;及
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递交牌照申请并于2020年6月30日或之前获批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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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或之前 |
5 |
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递交牌照申请并于2020年6月30日后获批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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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牌照的一个月后 |
备注:该资助将于以下情况失效,就此监管局有最终决定权:
- 任何迄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兑现的本票;及
- 任何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递交、但不论基于任何原因而迄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获批的牌照申请。
更新地址
为减低发放本票时的邮误风险,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更新你的「登记地址」(如有需要)。「登记地址」可透过监管局的电子服务更新,或于监管局网页下载及填妥「个人资料更改通知书」,然后交予监管局。
任何未能邮递送达的本票将仅于2020年8月1日之后处理,并需要额外一至两个月检查有关的本票及重发。
查询
如有查询,请致电监管局热线2111 2777 或电邮至enquiry@ea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