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代理人未獲授權的行為
 
  a. 代理人未獲授權的行為通常是超越他真實權限的行為。例如,獲賣方授權以指定樓價與買方建立協議的地產代理,若以低於指定樓價與買方達成協議,便是未獲授權的行為。因此,代理人一般須嚴格遵守代理協議的條款以避免做出未獲授權的行為。
     
  b. 一般情況下,若代理人做出未獲授權的行為,便構成代理人違反與主事人的協議的情況。主事人有權向代理人追討因代理人做出未獲授權的行為(即違約行為)而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主事人可能有權拒絕支付代理人任何酬金或佣金。如該等酬金或佣金已付,主事人可能有權向代理人追回。
     
  c. 未獲授權的行為可被主事人追認。經有效追認後,主事人一般不得向代理人追究越權的責任,亦無權拒絕支付代理人酬金或佣金。
     
  d. 若代理人有表面的代理權,未獲真正授權的行為不會解除主事人對第三者的責任,除非第三者知悉代理人的行為是未獲授權的。例如,若第三者獲提供代理協議查閱,而協議內訂明代理人的權限,該第三者將不可就超越該等權限的行為向主事人追究責任。


牌照目錄

確認相關人士現時是否持有有效牌照及牌照的詳情

更多
持牌人專區

持牌人常用快速連結

更多
考生專區

成為持牌人前的有用資料

更多
消費者教育網站

給消費者的有用資訊及提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