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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行本旨在为读者提供普通法下代理关系的基本认识。本单行本的各章节,将逐一论述代理关系的建立、代理人的职责、主事人、代理人及第三者之间的相互权利和责任,以及代理关系的终止。和任何代理人一样,地产代理在为其主事人(客户)行事时,也受这些普通法原则规限。不过,普通法只是规管代理人行为和职责的其中一种法律,在香港,地产代理更受《地产代理条例》(香港法例第511章)及其附例规管,当普通法与成文法有所抵触时,一般以成文法作准。
除了《地产代理条例》及其附例的规定外,地产代理从业员也须遵守《操守守则》及地产代理(监管局)不时发出的执业通告。虽然这些文件本身并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其中所载的良好执业标准可能影响持牌人的适当人选资格。本单行本最后一章,会总结在《地产代理条例》及其附例下对执业者的主要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