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論集:香港樓宇按揭 目錄
(4)置業目的與按揭關係
 
業主的置業目的(即自用或作投資之用),亦會影響銀行的信貸風險考慮,因而定出不同的貸款政策及條件。
 
  1. 自用
     
   

銀行通常會為自用物業提供較優惠的按揭條件。「按揭保險計劃」只適用於自用物業。

當按揭人聲稱抵押物業乃作自住用途時,銀行通常會要求按揭人在貸款申請書上聲明有關物業只供按揭人及家屬居住

若住宅物業由有限公司擁有,銀行可能要確定物業是由該公司的董事及其家屬居住,並要求獲得相關的書面確認。

     
  2. 投資
     
   

若置業人士預算將物業出租,又或買入連租約的物業,銀行為該物業提供按揭貸款時,會考慮到因有關物業為出租物業,可能會有較大的風險,貸款條件通常不會像自用物業般優厚。

當考慮出租物業的按揭申請時,銀行一定會要求查看有關租約,才正式批出有關按揭貸款。有時亦會要求按揭人簽立文件,將物業租金收入的權益轉讓給銀行,並要求將租金存入按揭人在承按銀行開立的指定戶口,作為額外的貸款償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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