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 管 局 推 出 新 措 施
鼓 勵 從 業 員 參 與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計 劃

地 產 代 理 監 管 局 ( 監 管 局 ) 於 2005 年 5 月 起 ,以 自 願 參 與 形 式 , 推 出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計 劃 。 計 劃 以 「 持 續 進 修 , 敬 業 樂 業 」 為 口 號 , 目 的 是 推 動 地 產 代 理 業 邁 向 專 業 化 。 我 們 期 望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計 劃 能 夠 提 高 從 業 員 的 專 業 水 平 , 協 助 從 業 員 及 時 掌 握 業 內 最 新 的 專 業 知 識 。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計 劃 鼓 勵 地 產 代 理 和 營 業 員 每 年 取 得 10 個 學 分 , 包 括 6 個 核 心 科 目 學 分 和 4 個 非 核 心 科 目 學 分 。

監 管 局 推 出 計 劃 後 , 為 鼓 勵 地 產 代 理 業 界 的 積 極 參 與,曾 經 徵 詢 業 界 商 會 的 意 見 。 考 慮 業 界 的 回 應 後 , 監 管 局 已 決 定 推 出 一 些 新 措 施 :

  1. 達 標 的 從 業 員 , 將 獲 監 管 局 頒 發 證 書 , 予 以 鼓 勵 。
  2. 此 外 , 達 標 的 從 業 員 可 以 把 監 管 局 所 核 准 的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計 劃 的 嘉 許 獎 章 ( 獎 章 ) 印 於 自 己 的 名 片 上 。 監 管 局 將 舉 行 有 關 的 獎 章 設 計 比 賽 , 詳 請 容 後 公 佈 。
  3. 2006 年 初 起 , 網 上 個 案 研 習 的 次 數 . 由 每 年 4 次 增 至 每 年 6 次 。 網 上 個 案 研 習 是 監 管 局 提 供 的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活 動 , 形 式 為 模 擬 的 物 業 交 易 , 盡 量 反 映 持 牌 人 日 常 執 業 時 遇 到 的 課 題 。 參 加 者 閱 讀 個 案 內 容 和 相 關 資 料 後 , 須 回 答 10 至 20 條 問 題 。 網 上 個 案 研 習 合 格 的 參 加 者 , 會 得 到 一 個 核 心 科 目 學 分 。 監 管 局 將 公 佈 結 果 和 答 案 指 引 。 如 果 參 加 者 選 擇 在 互 聯 網 回 答 問 題,網 上 個 案 研 習 完 全 免 費 。 ( 選 擇 不 使 用 互 聯 網 作 答 的 參 加 者 , 可 把 答 案 交 由 網 上 個 案 研 習 統 籌 機 構 ── 香 港 網 上 學 府 ── 以 人 手 批 改 。 唯 參 加 者 須 按 次 繳 交 行 政 費 100 元 予 香 港 網 上 學 府 。 )
  4. 監 管 局 除 繼 續 舉 辦 講 座 外 , 更 將 定 期 舉 辦 網 上 個 案 研 習 研 討 會 / 工 作 坊 。 研 討 會 和 工 作 坊 將 以 互 動 形 式 進 行 , 讓 參 加 者 討 論 網 上 測 驗 個 案 模 擬 的 物 業 交 易 議 題 。 每 位 參 加 者 將 獲 得 2 至 3 個 核 心 科 目 學 分 。
  5. 監 管 局 將 舉 辦 更 多 「 外 展 」 講 座 / 研 討 會 / 工 作 坊 , 讓 在 不 同 地 區 工 作 的 持 牌 人 , 可 以 在 便 利 的 時 間 、地 點 , 參 與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活 動 。監 管 局 歡 迎 業 界 商 會 與 監 管 局 聯 絡 , 合 辦 更 多 「 外 展 」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活 動 。
  6. 監 管 局 已 新 增 一 個 名 為 「 宏 觀 社 會 經 濟 」 的 非 核 心 科 目 , 其 中 包 括 監 管 局 舉 辦 的 「 專 業 領 袖 講 座 系 列 」 ,由 行 政 會 議 召 集 人 梁 振 英 先 生 , GBS , JP , 擔 任 首 位 演 講 嘉 賓 , 講 題 為 「 香 港 和 珠 三 角 經 濟 融 合 的 新 里 程 」 。 第 二 場 講 座 已 於 2005 年 11 月 17 日 舉 行 ,由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經 濟 顧 問 郭 國 全 先 生 擔 任 主 講 嘉 賓 。 演 講 主 題 為 「 香 港 的 經 濟 轉 型 - 困 難 ? 挑 戰 ? 還 是 機 遇 ? 」 。 兩 場 講 座 均 反 應 熱 烈 。
  7. 由 其 他 培 訓 機 構 或 商 會 主 辦 的 每 項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計 劃 活 動 經 審 定 後 , 監 管 局 將 發 放 2,500 元 的 定 額 評 審 費 資 助 予 該 機 構 。 每 個 機 構 可 以 得 到 最 多 五 項 活 動 的 資 助 。
監 管 局 主 席 潘 國 濂 太 平 紳 士 在 記 者 招 待 會 中 , 向 傳 媒 介 紹 「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計 劃 」 的 新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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