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局印发告示 吁业主签订地产代理协议
由于部份业主仍未清楚地产代理协议的用途, 以及相关法例的要求, 在委托代理出售或出租物业时还不太习惯使用地产代理协议。为方便从业员执业, 监管局应商会提议, 特别制作了一份告示, 提醒业主有关法例的要求。通 告 内 容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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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员可于有需要时将告示出示, 供顾客参阅, 以便他们了解签订地产代理协议乃法例所规定, 并且是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厘定双方的责任。此外, 为让从业员外出工作时可随时向客户展示有关规定, 监管局另外再以塑料卡片印制告示, 方便从业员随身携带。
告示及塑料卡上亦会印有监管局的标志, 让市民对告示有更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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