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 |
作为监管局主席, 你有什么特别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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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
监管局在过去六年, 已经在考试、 发牌和规管制度方面建立了稳固的基础。我希望日后可以「 发展」 与「 规管」 并重, 通过更多途径, 提升地产代理业的专业地位, 包括推行持续专业进修、 加强内地与香港的专业技术交流, 以及加深市民大众对地产代理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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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
经过六年的规管工作, 你认为现时地产代理的专业水平和形象是否已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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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
其实, 经过大家的努力, 业界的专业形象已逐步建立起来。固然, 过去由于经济不景, 许多行业均见竞争激烈, 导致从业员在争取生意时, 可能有违规的情况出现。但 这 毕 竟 只 是 少 数 情 况 。整体来说, 我认为地产代理业已经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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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
你认为业界和监管局应该如何互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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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
自从监管局成立以来, 我一直有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在推行《 地产代理条例》 和附属法例初期, 业界普遍存有怀疑和忧虑。但是经过多年的努力, 特别是过去一年, 监管局加强与多个商会的联系和沟通, 令到业界明白规管制度的引入其实提升了地产代理的专业形象和社会大众的认受性。另一方面, 监管局也尽力了解业界的诉求, 致力促进行业的发展。我希望现时的和谐关系可以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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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
监管局与政府的关系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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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
监管局作为业界与政府之间的桥梁, 业界的声音, 我们要上达政府; 与此同时, 我们亦有责任配合政府政策的推行。就以较早前防止「 洗黑钱」 为例, 监管局就政府的建议向业界进行广泛咨询。同时, 我们亦向政府表达业界的诉求- - 防止「 洗黑钱」 的措施不应该影响地产代理正常业务运作。最后, 监管局推出了防止「 洗黑钱」 的指引, 并且得到众商会的支持, 协助政府打击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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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
香港与内地签订了《 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 CEPA) 。你认为香港的地产代理会受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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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
在《 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落实后, 房地产服务行业, 包括地产代理业, 是受惠的服务行业之一。 CEPA不但促进了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 亦令许多专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香港的专业优势在于其国际视野, 兼拥有良好管理服务和市场发展的技巧, 这是很多外资机构投资考虑的重要因素。若香港的地产代理能兼具内地执业资格, 以中国的庞大市场潜力, 香港地产代理北上发展的潜力实在不可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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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
即将实行的持续专业进修计划, 初期是以自愿参与形式推行的。监管局有什么方法令从业员自发地参加进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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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
要鼓励多些从业员自愿参与持续专业进修计划, 我认为首先要确保课程有吸引力。就是课程内容必须切合从业员的实际需要, 提供多种选择, 并且能够配合不同程度的从业员( 例如新入行从业员、 资深从业员、 管理阶层人员等) , 和针对不同业务范围( 例如豪宅、 村屋、 工商业楼宇等) 。此外, 进修形式和上课时间也需要考虑。我们会尽可能配合行业的作息规律, 方便从业员。监管局将联繄各大专院校和培训机构, 希望可以为从业员提供有效益的课程。
当然, 计划最终可能也要逐步发展至强制性形式。现时香港的许多专业团体, 都有强制性的持续专业进修计划。地产代理作为一门专业, 相信最终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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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
监管局在去年将办公室迁到湾仔合和中心。你对现时的办事处运作感到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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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
监管局的行政部门在一九九八年设立时, 由政府产业处代觅办公室和议订租约, 并且选择了大新金融中心。后来监管局全面投入服务, 地方不敷应用, 便先后在中环广场和告士打道八十八号另租办事处。去年年底, 为了节省租金开支, 同时亦希望将两个办事处合并为一, 以便提高管理效率和更灵活地运用人力和资源, 监管局于是迁到现时的合和中心。
监管局迁到现址后, 员工们除了有较宽敞和舒适的工作环境外, 亦不须再像已往般奔波于两个办公室之间, 工作效率提高了不少。而持牌人和其他使用监管局服务的市民, 亦可集中在一个地方得到所需的服务, 感觉较以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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