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向专业的道路

一个行业要发展成为专业, 道路大抵都是迂回曲折的, 并须靠从业员的努力和支持。一个行业之所以称为专业, 是因为其从业员拥有某些别人所没有的专门知识, 并利用这些专门知识为客户提供服务, 以收取酬劳。由于客户必须仰赖他们的专业知识, 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执业手法可直接影响客户的利益, 因此必须受到某些规范, 才能保障客户的利益。一般来说, 从业员的执业资格都须经过一些考核, 例如发牌、 考试、 完成指定课程或其他规定, 在执业时亦须遵守某些法定的规限。香港的不同专业, 有些会以同侪间的相互制约作自我规管, 有些则由独立的机构规管。外在规管固然不易受到业内人士所欢迎, 亦容易使从业员在自律上失去主动性。至于自我规管, 也往往不能令社会大众完全放心, 恐怕他们会「 官官相卫」 , 在处理对业内成员的投诉时不够中立或有所偏袒, 若没有适当地加入一些业外人士的参与, 有可能缺乏独立的观点, 失去有效的制衡。此外, 有些自我规管的行业亦在责任保险方面出现不少问题, 例如因同业的失职令保费大幅提高, 对守法的成员做成沉重的负担。

 


行政总裁出席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主办的「 推广教育专业操守运动」 研讨会, 任主讲嘉宾。
The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was the keynote speaker at a seminar on professsional ethics for teachers organired by the Council on Professional Conduct in Education.

 

在个人素质方面, 要衡量一个人的专业水平, 须从两个角度考量, 一是专业知识, 一是专业操守。专业知识可借培训来达到, 亦可透过考试及发牌制度来进行检定, 但专业操守的规范却不那么简单。固然, 要界定什么行为在某特定社会环境下属于不道德或不良操守并不困难, 亦可借教育向从业员灌输大众普遍接受的道德观念和操守标准, 但能否身体力行便须视乎个人的自我约束能力了。本期访问了的两位资深代理, 他们都不约而同认为个人操守很大程度上须依赖自律, 而非单靠外在的规范。无怪乎马丁‧ 路德‧ 金博士早在他的著作中这样说: 「 道德不能靠立法来规范, 然行为却可因法规而受制约; 法制命令不可改变人的心, 只可以约束那些心怀不轨的人。 」 因此, 不论是自我规管, 抑或是外在规管, 最重要的始终还是要靠成员的自律。

才不过数年前, 地产代理仍处于一个放任和缺乏管制的状态, 那时候, 任谁都可自称是地产代理, 也不管他是否具备什么专业知识, 代理的执业手法也不受到规管。自从《 地产代理条例》 推行以来, 地产代理行业已逐步建立起新的形象。现今的代理已符合专业资格; 执业既有规可循; 亦有一套投诉机制; 要作持续专业发展亦有不少渠道。以上一切都是在短短三年间实现, 地产代理专业化的发展是如此迅速, 显示其发展潜力是多么巨大。而事实上, 目前的地产代理, 大部份都能秉承知识与操守并重的精神服务客户, 地产代理专业逐步走向自我规管诚然是自然的发展, 当然, 行业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受和信任乃先决的条件。

要有效地确保一个行业的服务质素, 除透过制定规例守则让从业员遵从外, 更重要的是透过教育, 灌输正确的执业态度, 提高自律意识。这方面的工作, 业内商会组织其实可以扮演更积极的角色。地产代理是一个具有专门知识与技能的专业, 业内商会若能在提升从业员的专业知识及操守的教育上多加努力, 相信行业的专业水平定能提高, 从业员更能自我约束, 投诉数目亦会减少, 地产代理自然可以在市民心中建立起良好的专业形象。

 

行政总裁      周陈文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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