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代理访问
黄德华先生从事地产代理工作已超过十年, 现为一地产代理公司的高级区域经理, 专责发展商项目, 即新楼盘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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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华:代理行负责人应作出适当处理,不可姑息害群之马。
Mr Frankie Wong: "Those who operate estate agency firms should handle matters involving professional conduct and discipline with great care. Staff members who have infringed the regulations should not be spa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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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产代理行业中的一份子, 黄先生表示他固然不希望有这些令行业蒙羞的事情发生, 亦严正指责犯事者, 更呼吁各大代理行的负责人应作出适当的处理, 不可姑息那些害群之马。若犯事的是自己的下属他会怎么办?黄先生指出, 他服务的公司一向很重视这方面的问题, 若查明属实, 轻则书面警告, 事态严重的更会立刻开除, 若涉及金钱赔偿, 亦须由犯事的员工自行负责。公司的内部培训亦经常提醒员工须约束自己, 遇事应懂得克制, 注重专业操守及形象。公司亦曾多次召集主管职级人员, 教导新楼盘展销点管理技巧, 以及出现事故后处理的方法。而事实上, 公司亦有具体措施防止冲突事件发生, 包括在客源热点派注区域经理级, 甚至董事级的管理人员管制属下营业员; 要求各主管人员与其他公司主管保持融洽关系等。黄先生表示, 代理之间难免会有竞争, 若属良性未尝不是好事, 但若因竞争而发生冲突, 不但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更会影响行业的形象。
对于培训工作, 黄先生认为目前已很足够, 监管局举办的实务讲座, 对从业员很有帮助。不过, 他建议监管局邀请一些资深从业员担任讲者, 因为他们对地产代理的实际运作较熟识, 实用性也将会较强。
邹伟霖先生1985年加入地产代理行业, 现为某集团公司的联席董事。
作为一名资深代理, 以及一家地产代理公司的高层主管, 邹先生对地产代理行业的专业形象非常重视。他表示, 自己的公司在招聘员工时, 首先考虑的是应征者的品格和操守, 因为做生意能力可透过培训来达到, 但个人操守便必须靠本身自律。对于近日发生多宗地产代理在公众地方集体争执事件, 他感到十分痛心。他认为业内一小撮不良份子为求争取生意, 不顾专业形象, 不单令整个行业蒙羞, 也大大影响了市民大众对地产代理服务的期望。他表示理解地产代理发牌制度的推行, 令入行的门槛提高, 要成为地产代理已不像以往那么容易, 加上近年二手楼市萎缩, 令有意入行的人为之却步, 若再加上像街霸般的浴血竞争, 相信更难吸引高质素的人加入。邹先生更坦言, 以前他常以身为地产代理而感到自豪, 但自从发生了地产代理打架事件后, 不但受到朋友的揶揄, 有时更有抬不起头的感觉。
邹先生认为, 要纠正目前的形势, 除了严厉惩处违规者以收阻吓之效外, 更应从地产代理人员的管理质素下功夫。他指出, 自从《 地产代理条例》 实施, 透过考试、 培训及发牌等形式提高代理的专业知识后, 从业员的执业水平基本已符合标准, 下一步工作应是提高中上层管理人员的管理质素。邹先生亦建议监管局筹划一些公开讲座或研讨会, 让各代理行的管理人员参加, 以提高他们的管理技巧和责任意识。
对于监管局正在研究中的持续进修计划, 邹先生极表支持, 甚至认为应以强制形式推行。不过他理解大部份从业员情愿以自愿形式参与, 但他认为强制性计划其实可分两阶段推行, 先从管理阶层开始, 例如规定所有持地产代理( 个人) 牌照的持牌人必须定期参与培训, 实施一段日子后, 再推展至营业员牌照持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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