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局来年工作重点
监管局于2007 年1 月23 日举行记者招待会, 回顾2006 年地产代理行业的规管和发展, 及简介监管局来年的工作重点。
监管局公布, 2006 年全年共接获669 宗有关地产代理的投诉, 较2005 年减少一成。不过, 主席潘国濂先生表示, 过去一年的纪律研讯显示违规个案较前复杂和严重, 而被纪律制裁的持牌人人数亦有所上升。去年纪律研讯的次数达139 次, 较2005 年的69 次增加接近一倍。由于监管局纪律委员会的工作繁重, 监管局将增加委员会成员人数, 务求加快处理须要进行研讯的个案。
他强调, 今年将同时严格执行《 地产代理常规( 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 规例》 第十五条, 敦促地产代理公司雇主和管理层有效管治, 确保前线职员依法执业。潘主席补充, 监管局成立早期, 明白从业员须时间熟习法例, 但现时必须严格执法。监管局亦会致力追究代理行管理层对前线职员违规事件的责任。
至于非法回佣、 「 偷单」 、 「 射盘」 等所谓行内的「 陋习」 , 潘主席表示, 监管局非常重视有关问题, 亦不容许行内有类似的影响公众利益的事件发生。监管局将采取一切可行措施, 消除上述「 陋习」 。监管局现正咨询廉政公署的意见, 寻求协助制订涉及有关行为的执业指引。
至于备受关注的「 一手」 楼盘秩序和执业问题, 潘主席表示, 监管局去年亦致力与特区政府、 发展商和消费者委员会等合力理顺「 一手」 物业的发售安排。而根据观察, 代理在「 一手」 楼盘的秩序和执业手法已逐步有所改善。
最后, 行政总裁陈佩珊补充说, 作为行业的规管机构, 监管局必定是公平公正地处理市民对地产代理的投诉和其他涉嫌违规个案。而监管局在调查任何投诉时, 都是秉持独立审慎和公正客观的态度, 以确定是否有足够证据, 及决定有关投诉是否成立。监管局不会对任何一方( 无论是持牌人或投诉人) 有所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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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局举行记者招待会, 主席潘国濂先生( 中) 向传媒简报监管局在2006 年的工作, 并介绍来年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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