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業主繳納差餉及/或地租的建議
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近日發文建議各持牌人在物業交易之前,提醒客戶有關繳納差餉及/或地租以及查閱並繳清所累欠的差餉及/或地租的責任。任何逾期未繳納的差餉及/或地租均會被徵收附加費,政府也可採取法律行動追收欠款。
監管局鼓勵各持牌人(按此)閱覽該篇文章。持牌人也可參閱估價署的相關宣傳單張。如需進一步資料或查詢,請致電估價署查詢熱線2152 0111或瀏覽該署網頁: www.rv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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