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屋宇署对非法使用工业大厦用作居住用途的提醒

屋宇署致函地产代理监管局,提醒持牌人擅自更改工厦的工场/工厂用途作为住宅用途是违法的行为,并会对占用人构成危险。此外,地产代理从业员应向工厦物业的准买家/准租客强调有关单位严禁用作居住用途,否则屋宇署可根据《建筑物条例》进行相关的执法行动。

屋宇署鼓励持牌人,如有发现工厦被用作居住用途,可透过屋宇署热线:26261616(由“1823”处理)、屋宇署网页内的电子举报表格www.bd.gov.hk、传真:25374992或电邮:enquiry@bd.gov.hk 向屋宇署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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