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批给牌照所须文件
申请人在提出批给牌照的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文件:
申请营业员牌照或地产代理 (个人) 牌照
- 已填妥及签署的申请表格;
- 显示申请人在紧接申请日期前的12个月内,在有关资格考试中考获合格成绩的成绩通知单;
- 香港身份证或旅游证件;
- 完成中学五年级教育或同等程度的教育的证明文件 ;
- 已填妥及签署的学历问卷 (适用于持有非香港学历人士);及
- 相片一张 (有关相片规格请按此)。
监管局只接受文件之正本或由香港执业律师签署的核证副本。监管局会复印并保存有关文件之副本。
申请地产代理(公司)牌照
- 已填妥及签署的申请表格;
- 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 以下显示公司名称及号码的文件:
- 公司注册证书;或
- 任何已登记于公司注册處的文件;
- 以下显示最新公司董事局成员名单的文件:
- 最新的周年申报表 (NAR1) 及/或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ND2A);或
- 法团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NNC1) 及/或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ND2A);
[包括上述文件的「受保护资料报告」以显示有关董事的香港身分证/ 护照的完整号码]
- 以下显示最新公司注册地址的文件:
- 最新的周年申报表 (NAR1);或
- 注册办事处地址更改通知书 (N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