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简介
中国内地房地产业近年发展异常迅速, 对地产经纪人员的需求日形殷切, 故此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潜力实相当庞大。为此, 香港不少地产代理从业员也有兴趣到国内发展。本刊特将内地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及考试制度在此作一简介, 供从业员参考。
国家建设部及人事部于去年底印发了《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和《 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两份文件, 颁布全国执行。文件详细列出在中国内地执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规定, 所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 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职业资格分两种, 包括房地产经纪人员( 相当于我们的地产代理) 执业资格及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相当于我们的营业员) 从业资格。凡担任关键岗位或开设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建设部拟定、 人事部审定; 考试的命题、 组织及实施, 则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自行负责。考试合格可获颁发全国统一格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 惟只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则实行全国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 统一组识的制度, 由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试场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考试合格可获颁发全国统一印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 在全国范围有效。在2005年或之前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者, 可无需先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
至于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的范围, 则分《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 房地产经纪概论》 及《 房地产经纪实务》 四个科目。考试分四个半天举行, 每科考试时间为2 1/2小时。应考者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
第一次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已定于本年12月21及22日举行。详 情 请 参 览 监 管 局 纲 页 。至于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在广东省仍未有具体实施日期。目前要在广州市执业, 须先接受培训考核, 取得合格者可获发《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资格证》 。有关培训考核的查询, 可致电86-20-84113858内线206,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黄先生。如欲在深圳市执业, 则须接受上岗培训及参加统一考试, 合格者可获发《 深圳市房地产交易员上岗证书证》 。详情可致电深圳市房地产协会叶先生或朱小姐( 电话: 86-755-83788965 / 83788971) 。
《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已转载于监管局的网页内, 资源中心亦备存该考试大纲的副本, 让有意在内地发展的香港从业员参考, 借以认识内地的有关制度和资格考试的实施办法。此外, 资源中心亦备有多种与内地房地产工作有关的参考书籍及辅导教材, 有兴趣的读者可到资源中心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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