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舉行的資格考試日期及報名日期
資格考試類別
|
營業員 |
地產代理 |
營業員 |
|
|
|
|
|
|
|
|
|
|
應考模式
|
筆試 |
筆試 |
電腦試 |
|
|
|
|
|
|
|
|
|
|
考試場次編號
|
P72051224-1430 |
P71121224 |
C72130225 |
|
|
|
|
|
|
|
|
|
|
|
|
|
|
|
考試日期
|
2024年12月
5日
(下午2:30
至
下午5:00) |
2024年12月
12日
(下午2:30
至
下午5:30) |
2025年2月
13日
(下午1:30
至
下午4:00) |
|
|
|
|
|
|
|
|
|
|
|
|
|
|
開始報名日期
(當天上午9時正開始。郵遞報名:只受理郵戳日期在報名期限內並在該期限內收到的申請)
|
2024年10月
31日
|
2024年11月
7日 |
2025年1月
9日
(只接受網上
報名) |
|
|
|
|
|
|
|
|
|
|
截止報名日期 (額滿即止):
|
|
|
|
|
|
|
|
|
|
|
(1) 郵遞
|
2024年11月
14日 |
2024年11月
21日 |
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
|
|
|
|
|
|
|
|
|
|
(2) 網上報名
|
2024年11月
21日 |
2024年11月
28日 |
2025年1月
23日 |
|
|
|
|
|
|
|
|
|
|
|
考試費
|
$650 |
$900 |
$650 |
|
|
|
|
|
|
|
|
|
|
網上報名
|
請按此處 |
請按此處 |
請按此處 |
|
|
|
|
|
|
|
|
|
|
下載報名表 |
請按此處 |
請按此處 |
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
|
|
|
|
|
|
|
|
|
|
上述時間表中的資料或會有所改動。
報名詳情請致電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考試中心(“考試中心”)2919 1467 / 2919 1468 / 2919 1478查詢,或瀏覽考試中心有關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資格考試網頁。
資格考試報名處
報名處
|
地址
|
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
考試中心辦事處
|
香港灣仔活道27號
職業訓練局大樓一樓
|
索取報名表、報考須知及考生須知
報名日期期間,「報名表」及夾附在內的「報考須知」、「考生須知及守則」可用以下方法索取:
-
親身或委託代表到下列地點索取:
考試中心辦事處
香港灣仔活道27號職業訓練局大樓一樓
報名方法
筆試模式的考試可透過以下方法報名,全部均於考試前五星期開始報名:
(a) 網上報名
(b) 郵遞報名
-
將填妥的「報名表」、有效之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及應繳考試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為「職業訓練局」)寄回考試中心。請盡早郵寄,避免郵誤。請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以免郵件未能送達考試中心。寄件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
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日期為準。然而,只有郵戳日期在報名期限內並在該期限內收到的申請,才予以受理。
-
截止日期為考試前三星期。
-
考試中心在收到郵遞的「報名表」後,會向考生的手提電話發放文字訊息以確認收到其「報名表」。
-
如在寄出「報名表」的七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考試中心的文字訊息,請與考試中心聯絡。
電腦模式的考試只提供網上報名:
除情況特殊及經監管局批准外,所有費用一經繳付,恕不退還,亦不能用作轉報其他考試的費用。
上述報名方法、開始或截止報名日期可能會因應需要而作出調整。
報名後須留意的事項
網上報名的考生,在成功繳費後會即時透過電郵收到收據。若報名獲得接納,考生將會於報名後至少兩個工作天(報名當日不計),收到透過電郵發出的「准考證」。
郵遞報名的考生,在收到考試中心的文字訊息後,通常會於至少七個工作天後收到由考試中心以普通平郵方式所寄出的收據及「准考證」。
倘若考生於考試前仍未收到「准考證」,請聯絡考試中心。
考生請提早在考試前了解清楚試場所在地點和請至少在開考前15分鐘到達試場。
考試手冊
《考試手冊》可於www.eaa.org.hk/zh-hk/Examination/Examination-Handbook下載。地產代理資格考試/營業員資格考試的考生須小心細閱《考試手冊》的內容,因它載有十分重要的事項,例如報考有關事宜、考試模式及綱要、合格要求、考試規則以及模擬試題及答案。
考試結果
「成績通知單」將於筆試模式的考試後第十四個工作天或電腦模式的考試後第七個工作天由考試中心以平郵方式郵寄至考生的本地通訊地址。
已同意在網上公布考試成績的考生可於筆試模式的考試後第十四個工作天或電腦模式的考試後第七個工作天於考試中心網頁(www.vtc.edu.hk/cpdc)查閱其個人成績。考試成績將會存儲於網頁內一個月。考試中心網頁公布之考試結果,會顯示考生的考試成績(即成績優異/合格/不合格/缺席/取消資格)和試題第一及第二部份的分數。但因違反考試規則而被罰扣減分數的考生的分數,則只會顯示在成績通知單上。「缺席」或「取消資格」的考生將不獲評分。所有網上發放之成績只供參考,並受制於郵寄予考生的成績通知單上的成績。成績通知單上的成績為最終依據並具最終效力。
考生不可透過電話、電郵或親臨考試中心或監管局查詢成績。
考試紀錄的保存
考試合格的考生必須在申請牌照時出示「成績通知單」。因此,考生應妥善保存「成績通知單」,若在申請牌照時未能出示「成績通知單」,有關的牌照申請可能會被拒絕。
考試中心只保留考生的成績兩個月(由「成績通知單」發出日期起計)。此期限屆滿後,考試中心不會接受任何補發「成績通知單」的申請。
考試中心為監管局就下列用途向考生收集的個人資料,在完成有關用途後,有關的考生個人資料(包括考生的考試成績)會被銷毀:
(i) 舉辦資格考試及其他直接有關的目的
(ii)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批出牌照
(iii) 進行培訓或研究
(iv) 與上述事項直接有關的其他合法用途
一般而言,監管局會保存有關資格考試的考生個人資料兩年(由有關「成績通知單」發出日期起計)。
重要事項:已報考資格考試或在資格考試考獲合格成績的考生不能視為已符合申請牌照的資格。在申請牌照時,申請人仍須向監管局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及令監管局信納申請人符合以下發牌條件:
1. 於申請當日年滿十八歲
2. 完成中學五年級或同等程度的教育;
3. 在緊接申請牌照的日期前的12個月內,在有關的資格考試中考獲合格成績;及
4. 被監管局認為是持牌的適當人選。
考生應在報考有關考試前考慮本身是否已符合或將會符合有關的發牌條件。請點擊此處查閱申請牌照詳情。
查詢電話
地產代理監管局: 2111 2777
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考試中心: 2919 1467 / 2919 1468 / 2919 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