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个人持牌人提供现金津贴的详情
政府在第二轮「防疫抗疫基金」下向地产代理业界的个人持牌人给予一笔过现金津贴。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按政府所定下的资格准则及津贴条件,公布有关详情如下:
目的
向地产代理业界的个人持牌人提供及时的财政支援,以纾缓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地产代理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
收取津贴的资格
根据政府厘订的准则,现金津贴将发放予:
- 每一名于2020年4月8日(即行政长官宣布措施当天)持有有效个人牌照 (即地产代理(个人)牌照或营业员牌照)的人士;及
- 每一名于2020年4月8日或之前递交个人牌照 (即地产代理(个人)牌照或营业员牌照)申请并于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获批给牌照的人士。现金津贴的金额以该申请人截至2020年4月8日所申请的牌照类别为准。
津贴金额
- 该笔现金津贴金额相等于相关牌照的24个月牌照费:
- 营业员牌照 - 金额为港币2,510元;
- 地产代理(个人)牌照 - 金额为港币3,930元。
- 每名合资格的个人持牌人只可获发一份津贴。如该人士于2020年4月8日同时持有有效的地产代理(个人)牌照和营业员牌照(或已于2020年4月8日或之前递交申请并于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获批给地产代理(个人)牌照和营业员牌照),则其所获发的津贴金额以较高者为准,即港币3,930元。
- 就涉及牌照申请的个案,现金津贴金额以截至2020年4月8日所申请的牌照类别为准。例如:该人士于2020年4月8日提交营业员牌照申请,但其后更改所申请的牌照类别并最终获批地产代理(个人)牌照,则其所获发的现金津贴会按适用于营业员牌照的金额计算,即港币2,510元。
发放资助的时间表及方法
- 有关现金津贴毋须申请。
- 津贴会以银行本票形式按牌照号码的先后顺序分批发放,发放津贴时间表如下:
阶段 |
牌照号码 |
预计寄出银行本票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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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000001 至 S-250000;
E-000001 至 E-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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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1日或之前 |
2 |
S-250001 至 S-450000;
E-100001 至 E-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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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5日或之前 |
3 |
S-450001 至 S-550000;
E-250001 至 E-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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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5日或之前 |
4 |
S-550001及其后;
E-350001及其后;及
在2020年4月8日或之前递交牌照申请并于2020年7月31日或之前获批牌照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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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5日或之前 |
5 |
在2020年4月8日或之前递交牌照申请并于2020年7月31日后获批牌照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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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牌照的一个月后 |
- 监管局将以平邮方式把银行本票邮寄至合资格个人持牌人载于登记册上的注册地址。银行本票的有效兑现期为发出日期起计的六个月。
- 任何未能送达的银行本票,仅会于2020年8月15日后处理。在核实有关银行本票尚未被兑现后,监管局会于一至两个月内重发银行本票。
- 倘若银行本票(不论何时发出)于2021年6月30日尚未被兑现,则该银行本票和相关的现金津贴会绝对于2021年7月1日失效。
更新地址
为减低发放本票时的邮误风险,请尽快更新你的「登记地址」(如有需要)。「登记地址」可透过监管局的电子服务更新,或于监管局网页下载及填妥「个人资料更改通知书」,然后交予监管局。
查询
如有查询,请致电监管局热线2111 2777 或电邮至enquiry@eaa.org.hk